有关装修合同合集六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装修合同 篇1甲 方: 南峰中学
乙 方: 冯绍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南峰中学教工宿舍卫生间装修
2. 工程地点: 南峰中学校园内。
3.承包范围: a.承包范围:卫生间地面砖打掉,地面做好防水,再重新铺设地面砖。地砖的价格在每平方米60元以上的合格产品。 b.蹲台打掉重新改建,使用防臭便池,地漏用防臭弯头。 c.卫生间除直排污管,自来水管外,全部换新管。所用水管全部为正牌金德产品。
d..卫生间墙面刮一遍仿瓷。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工期:20xx年元月至20xx年5月
6 。工程质量: 完工后,水电正常,卫生间不漏水。
7. 工程造价: 128000元。(32间X4000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
工期顺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工程量及方位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 。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一年。一年内出现渗漏,一切损失都有乙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待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再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一年保修期满,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
20xx.1。12
装修合同 篇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
1.1 工程地点:
1.2 套内面积: 平方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设计图及预算书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5 工程期限,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人民币)(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
2.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尝竣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3.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3.5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3.7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指派项目经理做为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3.8 乙方计算工程量应尽量准确,在不增减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的前提下,除水电改造及代购主材外的乙方施工部分,决算工程量在预算工程量±5%之内,合同价格不做变化,超出±5%的部分,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设计变更书,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4.3 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5.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5.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 ……此处隐藏7309个字……行工程第三方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如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为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天内,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施工条件,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自行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应将原有的电话等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物业、邻里等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该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道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户外主供水供电设施及线路;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阶段性与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手续。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谨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住宅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开荒保洁由双方另做协商);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的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10%的项目变更费用。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货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含未完成),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人工费、材料费、货运费、机具费、管理费及拆人工除费与清运费;
6.3甲方第二、三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6.4工程项目完工或验收后,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再增加、减少施工项目的要求。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他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在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7.4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方案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定假日、物业规定、停水停电、恶劣气候及自然灾害);
(3)甲方未按时参加各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要求增项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以及乙方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 GB50210-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GB50327-20xx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GB50325-20xx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4)其它规定: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侧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